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在离婚中达成的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双方能够达成离婚协议,并且按照协议来履行义务,那么就可以不必通过法院进行离婚诉讼,这种方式被称为“自愿离婚”。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离婚协议书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但是这种方式离婚的效力依然需要经过法院的确认才能最终确定。具体来说,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后,需要向当地的民政局提出离婚申请,进行领取离婚证书的手续。
在领取离婚证书时,民政局会对双方的离婚协议进行审查,并对协议中的内容、双方约定的离婚财产分配等进行确认,这个过程就是法院确认离婚协议书的过程。只有在民政局最终确认并核发离婚证书后,双方的离婚行为才能真正生效。
因此,在进行离婚协议书签署的过程中,要注意协议中的内容是否与相关法律规定相符,尤其是对于离婚财产分配的约定,要特别小心谨慎,以免出现纠纷。
总之,离婚协议书在离婚诉讼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可以有效缩短离婚诉讼的时间,但只有在经过法院的确认后才能生效,建议双方在签署协议前,先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