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共识后,用以明确双方在离婚过程中所需遵守的约定事项的书面文件。法院写的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意味着离婚双方可以依据法院制定的协议履行协议,协议中的内容被视为合法且具有权威性。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经过法院审查和认可的,法院会判断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的利益,协议中的内容是否合理和公正。因此,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经过权威机构认可的,符合法律规定和大众利益的。
其次,离婚协议书是由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经过自愿原则的约束,离婚协议书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内容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双方都签署并自愿履行协议,自愿原则保证了协议双方的法律效力。
最后,离婚协议书的具体内容应该遵循法律规定和双方的利益,如财产分割、子女抚育等,因此其合理性和合法性得到了法律的保障,离婚协议书在未来的法律纠纷中将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经过审查和认可的,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利益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因此,离婚双方应当认真考虑离婚协议书的具体内容,保障自己在未来的离婚纠纷中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