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对离婚后各方的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约定。离婚协议书一旦签署,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其中的约定不公正,则可能会导致生效受到影响。
首先,必须指出的是,离婚协议书的公正并非单纯的道德问题,而是涉及法律规定中“自由意思原则”的适用。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当是平等的,没有因为任何原因导致一方受到歧视或者强迫,否则其达成的协议就难以认定为有效的合同。
其次,离婚协议书的不公正可能会对离婚双方造成不公平的负担。比如,对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如果一方因为财产状况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得到应得的份额,那么这一约定就具有不公正的成分。如果这种不公正的约定导致了离婚双方的不平等,那么该协议在法律上并不具备生效的法律效力。只有双方都是公平的,协商的方案符合法律规定,他们的离婚协议才是合法有效的。
最后,应注重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性审查。离婚协议的合法性需要经过法律机构的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对于离婚协议的不公正约定,还有其他针对性的法律程序,如申请变更协议,或者向法院提出诉讼。所以,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前,双方应充分了解法律规定,谨慎考虑后再进行约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总之,在离婚协议书中,双方需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协议从法律角度来看是有效的,不会因为含有不公正约定而导致双方的不公平待遇。在此基础上,离婚协议书才有可能被法律确认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