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费以协议书为准,但需要具备一定法律效力。离婚过程中,抚养子女问题是一项重要的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由谁抚养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由离婚双方协商决定,并通过协议书加以确认。而协议书在合法性上必须经过公证才能生效。
离婚协议书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离婚双方的协商意愿,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有关子女抚养费的约定得到财产公证处的公证,那么这样的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在日后解决争议时,双方可以以协议书为基础,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相关争议。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离婚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了抚养费的数额,但是这样的数额往往是粗略约定的,无法具体到个人消费水平。因此,在制定协议书时,建议离婚双方充分考虑各种费用因素,并制定合理的抚养费标准。这样可以避免日后抚养费争议的发生,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总之,离婚抚养费以协议书为准,但需要经过公证并具备法律效力。离婚双方在制定协议书时应该充分考虑各种费用因素,制定合理的标准,保障子女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