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间的离婚必须经过法院的审理和判决才能生效,这是法律的规定。因此,如果想要取得合法的离婚效力,必须经过法院的裁决。而且,当事人应该携带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申请,并依法接受判决或调解。
不过,在目前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当事人本着自愿、诚实、公正等原则,达成离婚协议并取得公证的话,就可以这样离婚了。但是这种离婚方式要得到法律的认可,也需要在公证过程中,对于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探望等方面,达成双方均表示认可的共识,并在协议书中详细写明具体内容。同时,公证处会对夫妻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具备法律约束力、协议是否一致等方面进行审核,确保该离婚协议合法有效。
总之,虽然有了离婚协议书的公证,可以作为离婚协议有效性的一种依据,但是这并不能代替法院的判决,并且在未经过法院的审核后,双方无法完全放心的去处理属于婚姻财产的一系列事务。因此,在离婚协议上签字,不代表着就一定能够成功离婚。经过法院的审判和判决,不仅可以使离婚协议得到更为有效的保障,也能够保证双方利益的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