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学费在很多人看来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它是为了完成教育学习任务,并且是经过学生自身和家庭共同决定的,而且学费也是用于资助学院的运营及教学等方面。所以,正常情况下,交学费不算挪用公款。
然而,如果将老百姓的税款、政府公共财政资金或者企业的公款等挪用到个人账户上用于支付学费,就是明显的挪用公款,且严重违法。此外,如果学生未经家长同意或者强迫家长支付学费,就是一种没得到家长同意的盗窃行为,更是不允许的。 如果学生通过欺骗或者割公司/franchisee,非法获取来的钱或者通过其他严重违法手段,支付学费也是明显的挪用公款,需要受到法律制裁。
然而就算是公款挪用行为,其程度也因人而异,所以不会一概而论。不过,公款是用于国家建设,服务民生,发展经济的,不应被各种非法手段挪用,尤其不能用于个人学费支付。这样只会极大地破坏社会公平公正,也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所以我们必须加强监管和打击公款挪用行为,使其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