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村宅基地规定是农村居民家庭所拥有的宅基地,仅限于农村居民建房及基本生计用地的使用,并不是可以买卖的。
在福建省,农村宅基地的出让非常有限,一般只在新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合作社的场合下,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合作社自主选择合适的农村宅基地出让给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家庭,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有权益的家庭才能获得合法的宅基地。
具体来说,福建省农村宅基地的出让流程是这样的:
首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合作社需要先向当地村委会申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经过审核后得到批准。
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合作社会根据村庄的规划和需要,选择合适的宅基地,并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其出让给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家庭。
最后,农村居民家庭拥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建房权,但不得将其出售、抵押、租赁。
总的来说,福建省的农村宅基地出让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严格控制了宅基地的使用,避免了买卖等非法行为,保障了农村居民的利益和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