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组织拆迁房屋的业主,为了保障业主的住房需求,在城市新区或其他农村、郊区等地区,集中兴建新的公共住房,为被拆迁人提供免费或优惠的房屋,这些房屋被称为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在抵押、出售、继承等方面都和普通商品房不同,那么拆迁安置房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拆迁安置房只要是免费分配给被拆迁人的,不论政府是否收取拆迁补偿金,都不用缴纳房产税。但是,如果被拆迁人要向政府申请获得多套拆迁安置房,超过自住需要,那么超出部分在房地产登记管理机构备案时就要缴纳相应的房产税。
此外,如果拆迁安置房被出租或销售,也要缴纳增值税或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个人出售房屋的收益,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总之,只要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免费分配给被拆迁人的,就不用缴纳房产税。如果超出自住需要,需要申请获得多套拆迁安置房,则超出部分需要缴纳相应的房产税。同时,出售或出租拆迁安置房也需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或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