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属于私人协议,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必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见证等程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协议内容违反了法律规定,如抚养子女、财产分割等问题上的约定不合理、不公平,那么该协议书的相关约定就无法得到司法机关的认可,失去其法律效力。
其次,离婚协议书具有限制性的法律效力。具体来说,在民事诉讼中,夫妻一方可以依据协议书提出民事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不履行协议书的义务,可以要求执行协议书的相关内容。但是,如果协议书中的条款与法律的相冲突,那么协议的条款就失去了法律效力,对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将依据法律规定处理。
最后,离婚协议书可以成为离婚判决书的依据之一。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且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法院可以根据协议的内容作出离婚判决。离婚判决书的效力以法院的判决为准,但同时也需要参考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处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的具体效力,需要根据协议内容和法律标准来判断。因此,夫妻在协商达成离婚协议书时,应该遵守法律规定,合理公正地分配财产和抚养子女等责任,确保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避免今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