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或开发商为拆迁农民提供的临时居住场所,其售卖情况与城市的商品房不同,需要考量不同因素。
首先,农村拆迁安置房的资产属性不同于普通的商品房,其建设和分配都是行政部门按照法律程序规定的。安置房的分配是为农村拆迁户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而不是进行投资和炒房。所以,按照相关法律该类房屋不能出售,更不能进行投机买卖。
其次,农村拆迁安置房的定价和售卖应遵循政府定价规定,对于农民来说,政府应保障其权益,确保补偿实际,充分满足其生活需求。而对于开发商来说,如果直接出售农村拆迁安置房将会违反有关政策,带来法律风险,同时也会失去社会信任。
最后,从社会公益的角度来看,农村拆迁安置房的销售也可能会对当地的社会稳定产生不利影响,并造成利益分配的失衡。此外,如果安置房被出售或被炒作,本意将解决的安居问题会陷入泥潭,农民生存权受到威胁。
因此,综合来看,农村拆迁安置房不应该卖。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民的保障措施,为农民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同时加强对开发商的监管,以确保农民的权益不受侵害。唯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解决拆迁问题,稳定社会秩序,为城乡融合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