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的关键步骤之一。离婚协议书是指前夫妻双方就离婚所涉及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问题達成共識,并加盖双方签名盖章的文件。签署离婚协议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双方在离婚过程中的权益和利益,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
然而,签署离婚协议书并不意味着离婚程序已经完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经过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才能够取得离婚状的效力。因此,签署离婚协议书只是离婚程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步骤,但不具有法律效力。需要经过法院的审理和判决方可生效。
在离婚协议书的签署过程中,需要合法有效的合同内容和签字人身份证件。如果其中存在不合法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将会使协议无效。在协议书签署以后,双方应当提交到当地的民政局进行备案处理,以方便离婚状的领取。同时,如果协议书中某一项内容未能达成一致,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由法院作出判决。
在离婚协议书的签署过程中,双方需尽可能在法律范围内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一旦协议书生效,就意味着法院将会按照协议书内容作出判决,并对双方各自的权益作出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