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的重要文件,签署离婚协议需要双方亲自到场,并进行认真的协商。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自主达成的协议,需要双方在法律意义上的同意,只有双方认真协商、签署离婚协议,才能最终生效,并得到法律认可。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并不是简单的一张纸,而是一份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以及抚养费用等多项法律事项的文件。当事人不得不面对的一些困难问题,比如:家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以及抚养费用等,如何划分使双方达成公平的协商,需要双方现场商讨。如果仅由一个方面代表另一方签署离婚协议,则可能出现不公平的情况,长远来看会带来后悔与矛盾,因此,离婚协议的签署需要双方亲自到场进行协商。
其次,离婚协议签署后,各项权利义务的确定和执行,需要双方互相配合及签字确认。离婚协议签署后,除了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外,还需要进行人民法院的审批。这时,离婚协议需要双方一起到司法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并提交离婚协议,只有经过司法机关的确认,协议的内容才具有合法效力。如果一方不能到场,那么协议就不能得到有效确认,甚至无法进行公证和审批,最终将无法执行。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双方必须亲自到场进行认真协商和签字确认,否则协议将不能生效。当然,在签署离婚协议之前,双方也应当理性、成熟地考虑是否真的需要离婚,最大程度减少婚姻矛盾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