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的规划和管理是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共同管理的。其中,国家对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法规和政策进行制定,地方政府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实施和管理。
在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实施起点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当时,我国对农村土地进行了改革,取消了人民公社制度,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同时推行了农村宅基地制度,确立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此后,国家逐渐完善了农村宅基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并加强了对其管理的力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发展,加强了农村和城乡之间的联系和互动。
在具体实践中,农村宅基地的规划和管理还需要考虑到许多因素,包括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因素,以确保农村宅基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同时满足农民居住需求和农业生产的需要。因此,除了政府部门的管理外,还需要农民、乡村社区、相关专业人士等各方参与,形成多方合作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