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应该以孩子的利益为基准。如果妻子具备照顾孩子的能力,而且孩子也适应她的照顾,那么应该让孩子和妻子在一起。
但是,如果妻子有严重的不良行为,比如虐待孩子、滥用毒品、无法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等,那么可以考虑剥夺她的孩子抚养权。
另外,如果父亲具备更好的照顾孩子的条件,比如有稳定的工作、更好的家庭环境等,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和妻子协商,达成对孩子的共同抚养协议。在谈判过程中,首先要确保孩子的利益最大化,其次要确保双方都能够承担自己的责任,最后要制定具体的规则和计划,确保协议得到落实。
总之,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不应该是妻子或者父亲单方面决定的,而是需要在法律、道德和孩子的利益上进行权衡和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