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签订拆迁协议是很普遍的事情。拆迁补偿是被征收准备出让土地以及无偿征收使用的土地上房屋、构筑物等被拆除后给予的补偿。在这个过程中,有些夫妻因为各种原因考虑到离婚,从而在签订拆迁协议前分开了。那么,这种情况下,签订拆迁协议前离婚算不算数呢?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的是,在中国离婚需要办理离婚手续,而这个手续是需要时间的。因此,在签订拆迁协议前离婚,如果没有完成离婚手续,那么这个夫妻还是被看作是夫妻关系,并不能因为离婚而避免签订拆迁协议的责任。
其次,即使这个夫妻已经完成了离婚手续,但是如果他们在签订拆迁协议前已经订婚或者已经具有事实婚姻关系,那么这种离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签订拆迁协议前离婚同样不能避免签订拆迁协议的责任。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避免签订拆迁协议的责任呢?只有在夫妻关系不存在的情况下,才可以避免签订拆迁协议的责任。也就是说,在签订拆迁协议前离婚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完成离婚手续,并且这个夫妻在离婚后没有其他婚姻关系的存在才可以。
综上所述,签订拆迁协议前离婚的情况下,是否算数要根据具体情况而论。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离婚是不能避免签订拆迁协议的责任的。因此,如果出现了与拆迁协议的相关问题,建议夫妻双方应该提前咨询相关的律师,以得到更加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