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对公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将本单位的财产挪用到其它用途,引起单位损失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是违反公务员职责的严重违纪行为。
在我国的法律中,公职人员挪用公款可以被定罪。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3条的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情节较严重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贪污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少,或者属于轻微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滥用职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另外,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公职人员岗位上违规使用公款,还将受到行政处罚,包括撤职、降职、责令退回违法所得等惩罚。
综上,公职人员挪用公款将会受到刑事和行政两方面的处罚。在审判时,将根据其挪用的公款数额大小、情节严重程度以及对单位造成的损失程度进行定罪。无论定罪结果如何,这种行为都将对公职人员的职业生涯和名誉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公职人员必须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尽职责,对公款财产要保持严格的管理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