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进行书面约定的文件,它包含了离婚的原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等事项。尽管离婚协议书不必要求与公证人签字或进行公证,但是公证可以增加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和可靠性。
首先,公证是将合法内容证明为真实的过程。由于撰写离婚协议书涉及重要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务,因此,在这些方面有公证,可以使协议书更加具有法律效力。公证人从法律上来说是无私第三方,他们确保离婚协议书的内容都是真实和合法的。
其次,公证可以帮助双方避免后续的纠纷和不必要的争议。如果离婚协议书未经公证,双方协议之后可能不久就发生争议,这可能导致情况加剧,最后不得不求助于法庭裁判,协议也会失去重要的价值。
最后,公证可以提高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规定了离婚的各种细则,如果该协议书公证,协议书中的细节就可以被认为是正式委员会的规定。这些规定对将来涉及到这些问题的法律程序非常重要,例如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权。
总之,尽管离婚协议书不必要求公证,但公证能够增加协议书的可靠性和法律效力,有助于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减少不必要的争议和不必要的法律程序。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应该考虑将其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