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挪用公款是指单位以公款财产为自己单方面利益,超出授权、擅自支配、挪用公款,违背了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单位的财务制度的行为。涉及到单位的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逾越职权,违反职责,以公款为私聚敛财物、挥霍浪费、业务侵占,严重损害国家和单位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单位挪用公款应当被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追究经济责任
单位挪用公款视情节轻重,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对其缴纳的违反税收行为进行罚款,同时对于挪用的财物也应当进行归还或处置。同时,挪用公款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作出经济赔偿。
二、法律责任
单位挪用公款已涉嫌犯罪,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根据挪用公款的情节不同,而适用不同的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主管财务人员将面临行贿、贪污、挪用公款罪等刑事责任。
三、处理单位
单位挪用公款影响了国家和单位的财产安全,也损害了单位所创造的价值。有关政府部门可以针对违法单位,采取严肃的处理措施,处罚包括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解散等。
综上所述,单位挪用公款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危害单位的财产和声誉,还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导致严重后果。因此,必须要对此进行严厉打击和严格管理,确保单位运行的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