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特别保护对象,而他们的抚养权是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行使的。因此,一般来说,8岁的孩子并不能够要求抚养权。
即便在离婚或亲子关系纠纷的情况下,如果父母都有监护资格,绝大多数情况下其抚养权仍然由父母行使,而8岁的孩子无法单独作出决定。
但在令人唏嘘的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唯一父母离世后,孩子无人监护,这时候孩子可能会被分配给一位监护人,该监护人将成为其抚养人,行使抚养权。类似的情况也可能发生在其他家庭突发事件。这时候,孩子可能会被临时安置在需要它的照顾和保护的人们的抚养下,直到成年。
此外,在一些事先规定好的契约中,父母可能会明确规定孩子在何时可以拥有抚养权。例如,为了防止双方家庭之间的法律争议,离婚时父母可以签署关于孩子抚养的协议,有时可能会包括一些与孩子年龄有关的规定。
总之,未成年人虽然是特殊的保护对象,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认为孩子是否拥有抚养权与他们的年龄无关,而是跟他们的监护人有关。因此,即使是8岁的孩子,也必须在监护人的关爱和照顾下健康成长,直到能够独立行使人身权、财产权和合同权等等行为的时候才能拥有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