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车祸后,若受伤情况较轻,通常会采取私了的方式解决。私了就是指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和解的方式,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私了的过程中,一方通常会给另一方一笔赔偿金,并签署一份协议,双方都认为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受害人可能会发现受伤情况严重,超出之前的估计。这时,他们可能会考虑重新起诉。规定上,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的合同是本合同的最终体现,一旦双方签订,就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私下协商的协议,不能涉及国家法律规定的禁止、限制民事行为的事项。
例如,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车主在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向承保保险公司或公安交警报案,同时,受害人可以要求对方出具报案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若车主不按规定程序处理,其处理结果无效,因此在受到意外伤害时,尽管已经私了,受害人仍有权重新向法院起诉索赔。
如果发现私了协议的条款有过失或者存在漏洞,并且自己的权益需要得到更好的保障,受害人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或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可以说,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受害人有权重新起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