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不是离婚本身,但是它可以被视为离婚的最终结果。在中国,离婚协议是夫妻自愿协商达成的一项协议,包括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内容。一旦达成协议,往往会提交法院审批通过,最终形成离婚裁定书。因此,离婚协议的作用非常重要,它不仅可以为双方提供一个和平解决纠纷的途径,同时也可以节省诉讼费用和时间。
理论上来说,离婚协议并不是必须要提交法院批准的。如果双方都已经达成共识,并且在事实上已经分开生活,那么他们的离婚协议在整个过程中就已经起了作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为了保障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双方往往还是会选择到法院提交协议,由法官审核后形成离婚裁定书,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总之,离婚协议虽然不能单独视为离婚本身,但是它是离婚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它代表双方达成的共识和协议,它是夫妻之间和平解决矛盾的手段,也是保障离婚后各方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因此,在进行离婚时,双方应该认真协商并达成协议,以使整个过程尽量顺利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