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它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且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权益,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对于挪用公款者应该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于挪用公款500万的罪犯,其刑事责任应根据其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根据《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罪犯将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可能面临罚款或其他处罚。
具体而言,如果罪犯犯罪事实清楚,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那么其刑期就会更长,罚款也会更高。例如,如果该罪犯在担任公职期间明知非法挪用公款,却毫不顾忌地侵吞大量公款,导致公共财产损失严重,那么其将面临较重的刑事责任,判处较长时间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款或其他处罚。
但如果罪犯在犯罪后自愿认罪、赔偿了挪用的公款,积极表现,那么其在量刑上也会有所减轻。因此,犯罪后认罪悔罪、积极赔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其刑事责任。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恶劣的犯罪行为,它损害了公共利益,破坏了社会秩序。对于罪犯,应严格按照法律予以惩处,力求恢复损失,使其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