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和离婚两个问题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法律问题,拆迁与个人离婚之间不存在法律联结。因此,如果拆迁不认协议离婚,需分别就该问题单独进行处理。
对于拆迁不认协议的情况,需要就协议上的争议进行协商或者仲裁,如果仲裁仍然无果的话,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争议。
而如果要离婚,则需按照法律程序提出离婚申请,由法院来裁决。具体而言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应该达成一致意见,即双方都要想要离婚;其次要确定离婚理由。合法的理由包括:婚姻无效、实行家庭暴力、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虐待、恶意赌博、消极虚弱等。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是否可以离婚。
如果因为拆迁不认协议导致了离婚,则离婚诉讼可能会涉及到拆迁协议的解决。因此,当出现这种情况时,离婚诉讼和拆迁争议可能会被合并在一起,由法院统一进行裁决。最终的结果将取决于各种法律事实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