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位于河南省商丘市的西部地区,是一个典型的小城镇。近些年来,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项城进行了大规模的城市化建设,很多老旧、搭建不规范的住房需要拆迁,这些居民也需要进行安置。拆迁安置房是一种政府为了保障公民住房权益而提供的一种权益,这些房子在政府的产权下,并且按照一定的规定、施工标准建造。所以,我们也应该清楚,这些拆迁安置房是属于政府的,而不是拆迁户的产权。
由于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补偿宅基地所建,所以购买拆迁安置房本质上是购买“服务”而不是购买房产,因此拆迁安置房无法被认定为商品房。由于拆迁安置房不属于市场主体,因此也无法在市场上自由买卖。拆迁安置房一般是免费分配给因拆迁而流离失所的人们,并且居住一定年限后转让或出租。
同时,拆迁安置房的用途是提供流离失所的居民居住。如果出现了买卖行为,可能会影响原本的住房分配计划。也会影响到后续的城市规划和社会稳定。所以政府是明令禁止拆迁安置房私下还给予出租和转让的。
总之,拆迁安置房作为一种政府提供的一种公益权益,是服务政府对于人民住房权益的保障,不应被视为商品,也不允许私自转手售卖。拆迁户应该积极配合政府,在规定年限内在居住过程中做到安居乐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