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对农村宅基地的规定,宅基地是属于个人或者家庭的基本农村生产生活用房的基地,是农村居民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的使用范围一般被限制在“三山五草、不易耕地”范围内,即不可开垦的山坡、不适宜种植的荒凉草地等地。因此,一般情况下,宅基地建房的规模是比较小的,不允许建造高大的楼房和剧烈改变土地的自然景观。
小洋房通常是指欧式风格的建筑,造型具有艺术感和观赏性,而且以装饰画面为主的建筑,建筑面积较大。在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政策中,建造小洋房属于违法行为,因为它违反了宅基地的使用范围和规定。农村宅基地要求建房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层数不多于两层。同时,规定不可以改变土地的自然景观,允许建造的房屋都是以简单、朴素为主,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的房屋。
实际上,农村宅基地建房应该依据地域条件和自身的情况进行规划,充分考虑到自然环境、人文历史和生活需求等多方面的因素。在农村宅基地建房时,依照政策规定,采用简单实用的建筑形态,将建筑与自然环境结合起来,是比较符合农村美学和人文精神的建筑方式。存在于农村小岛的欧式建筑主要以农家乐度假中心这类经营性机构为主,而并不是私人居住的情况。
总的来说,在农村宅基地建房时,建议尊重基地的使用范围和政策规定,选择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的建筑形式,切勿在宅基地上建造不符合规定的大楼房和小洋房,以免违法行为带来的种种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