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农村居民建房的基地,属于农村土地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法》,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使用权属于宅基地农户,他们可以在宅基地上建房居住。
宅基地房屋的登记证明文件是“宅基地使用权证”(俗称“宅基地房本”)。该证书仅证明了宅基地使用权,而不涉及宅基地所有权。因此,宅基地房本不属于房屋产权证,不能直接转让、抵押和交易,也不能按照普通房屋交易缴纳房屋契税。
但是,在宅基地房屋的买卖过程中,涉及到的税费主要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印花税、房产税、过户费等。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需要根据当地规定在宅基地买卖合同中明确并支付,是一种以土地使用权让渡为基础的土地收益税。房产税是指宅基地房屋的所有权人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交纳的税费,相当于普通房屋的房屋地产税,买方在过户时需支付。
最后,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宅基地房屋如果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减、增、改动建筑面积、房屋结构等属于违法行为,其交易合同也具有无效性,相应的税费也要遵循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