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修改需要公证,这是出于法律程序的需要。首先,离婚协议是一种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对于协议的修改,应该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以保证修改后的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公正机构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修改后的离婚协议进行公证,以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力。
其次,公证可以为双方当事人提供法律保护。在离婚协议的修改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索赔等事情。如果协议的修改没有经过公证,那么在法律上无法获得保障,一旦出现纠纷,双方的利益和权利都难以得到保障和维护。而经过公证的协议可作为法律文书使用,一旦发生争议时,可以拿这份公证书去找有关部门进行维权。
此外,公证还可以在离婚协议的落实中提供证据作用。公正机构可以对涉及到离婚协议的有关事宜进行证明,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和责任得到公证,能够有效地防止一方修改协议内容、否认约定事项等情况的发生,公证档案也为双方分离后的日后生活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修改需要公证,这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防止纠纷发生,并为离婚后的后续事宜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