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中国农村居民建房的基本土地。在民生保障方面,宅基地的共有人一直备受关注。宅基地加共有人,是指在原有宅基地共有人基础上,增加一到数个合法的共有人,增强宅基地的自由流通性和使用效益,也是合法继承和转移宅基地的重要方式。
那么,农村宅基地如何加共有人呢?
1. 约定共有人。宅基地的现有共有人可以与其他合法的个人或单位达成约定,扩大宅基地的共有人名额。约定方式可以是协议书、调解书等,需要经过宅基地所在镇村委员会审批,并公告于宅基地界址内。
2. 继承共有人。宅基地原有共有人的合法继承人,可以依法成为该宅基地的共有人。继承共有人需要经过法定程序,包括提供相关证明、缴纳税费等。
3. 买卖共有人。宅基地原有共有人可以出售其共有份额,将购买者变成共有人。买卖合同应当是双方自愿达成的,需经过宅基地所在镇村委员会审批,并公告于宅基地界址内。
4. 竞拍公有人。当宅基地原有共有人数量不足时,村民委员会可以通过公开竞拍的方式,将宅基地的共有份额出售给社会上其他人或单位。竞拍公有人要经过宅基地所在镇村委员会的组织和监督。
需要注意的是,新增的共有人必须是合法的个人或单位,需要满足国家法定要求,且需符合宅基地的聚居规定。同时,加共有人的程序也需要遵循当地的政策法规,以保证其合法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