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将公款用于个人目的或非法用途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职业道德和职责,严重危害了公共利益,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因此,一旦发现挪用公款的行为,必须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如果一个人挪用公款22万,那么其所面临的刑罚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挪用金额的大小、其所担任职务的重要性和其主观故意的严重程度。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属于轻度刑罪,最高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挪用公款金额在10万以上20万元以下,属于普通刑罪,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如果挪用金额在20万元以上,属于重大刑罪,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
此外,如果挪用公款的人是公职人员,那么其所涉及的职务重要性也会对其刑罚产生影响。如果其所在职务具有较高职位、较大权限,那么其挪用公款的危害也就更大,受到的刑罚也会相应地更重。
最后,刑罚也与挪用公款的主观故意程度有关。如果挪用公款是出于无知、被迫或者紧急需要,那么其刑罚也将相应减轻。但如果其明知挪用公款属于违法行为,且还采取了欺骗和掩盖行为,那么其面临的刑罚就会更加严重。
综上所述,一名挪用公款22万的人,面临的刑罚应当属于普通刑罪。但如果其所涉及职务属于较高级别,或者其主观故意严重,那么其刑罚也可能会更重,甚至可能达到重大刑罪的程度。因此,不管从职业道德还是法律层面来看,挪用公款都是不应该存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