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来看,离婚协议不一定需要填写地址信息。因为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并不需要共同居住,也不一定需要居住在同一个城市或地区。因此,在协议中填写地址信息并不是强制性要求。
然而,在实践中,离婚协议的填写通常会包括住址信息。这主要是因为离婚协议在解决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问题时,住址信息往往是必要的,因为它涉及到双方的日常生活和家庭状况。
对于夫妻双方,填写住址信息也有实际意义。比如,在协议中注明离婚后双方将居住在哪个地址,有助于双方明确自己的生活方向和未来的生活安排。同时,填写住址信息还有助于双方在离婚后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和纠纷,提高协议的执行效率。
总之,离婚协议中是否填写住址信息,这完全取决于夫妻双方的个人情况和具体情况。如果双方认为地址信息对于协议的执行没有实际意义,则可以省略填写。但如果双方认为住址信息有助于解决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和争议,那么填写住址信息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