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它是指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拥有财产管理权限人员违反国家法律和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款占为己有或挪用公款用于个人目的的犯罪行为。该行为不仅违背了公务人员职责,而且严重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因此,相关人员的这种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人员将面临刑事处罚。在挪用公款70万元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的相应罪名为挪用公款罪,最高可处以有期徒刑15年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然而,具体的量刑则需要结合案情和被告人的个人情况进行评估。
在判刑时,法院会考虑被告人挪用公款的数量、期间、目的,以及对他人的损害程度等方面的因素。同时,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犯罪前科、是否自愿退赃等也会作为评判量刑的重要参考。因此,挪用公款70万元的被告人可能将面临3年至7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更长的刑期。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应该得到严格的法律制裁。公职人员和其他有财产管理权的人员应该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和义务,遵守法律和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