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缺席是指当父母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并没有得到另一方的认可或协助,并且另一方也没有主动履行抚养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对抚养权进行判决?
首先,应当进行调查和评估,确定孩子的生活和成长环境,以及父母的经济、家庭、工作等情况。这些评估结果将有助于判断孩子在哪个父母监护下更有利于其健康、幸福和发展,也有助于确定另一方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意愿。
其次,在确定一个父母获得抚养权后,应当制定和执行抚养计划,其中包括日常生活和教育、医疗保健和经济支持等方面的安排。如果某一方没有能力或不愿意履行这些责任,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对其作出相应的惩罚或强制措施。
最后,对于抚养权缺席的父母,应当加强宣传和启发,促使其认识到抚养子女的重要性和义务,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到子女的成长和教育中。同时,应当提出更多有利于父母和孩子共同成长的政策和措施,如为父母提供更多的抚养补贴、休假和培训机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