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协议书需要在深圳市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办理。具体地说,如果夫妻双方是在深圳市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书的,那么他们可以在该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双方不是在深圳市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书的,则需要到所管辖的深圳市人民法院办理。
为了顺利办理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离婚协议书应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定离婚的事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必须合法并符合法律规定。
4. 子女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房产证、车辆证等财产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 双方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工资流水等相关证明文件。
在提交完以上材料后,夫妻双方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现场进行确认,并签署相关文件。整个过程需要在工作日内完成,一般需要提前预约。在协议签署后,离婚协议书对夫妻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深圳离婚协议书办理的具体流程和要求与其他城市相似,夫妻双方需要仔细准备材料和遵守相应的程序,才能够成功办理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