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要办理离婚协议书需要到司法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办理。以下是具体的介绍:
1. 司法局
深圳市司法局是办理民事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机构之一,也是办理离婚协议书的地方之一。需要前往司法局的公民可以到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02号二楼,或者去拨打电话咨询:0755-82060881。
2. 公证处
深圳市公证处是公证和撤销公证等事宜的行政机关,也是办理离婚协议书的地方之一。需要前往公证处的公民可以到深圳市福田区国华路1040号或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3027号,或者去拨打电话咨询:0755-82190827。
3. 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的律师事务所数量很多,办理离婚协议书的律师事务所也很多。需要前往律师事务所的公民可以选择自己比较熟悉的事务所进行咨询、委托。
总的来说,深圳市办理离婚协议书的地方比较多,建议根据自己的需要、距离等因素进行选择。无论选择哪个机构办理离婚协议书,都需要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现居住证明等材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