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协议离婚是指军人夫妻在经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的一种方式。但是,该方式在是否有效的问题上也存在争议。
从法律角度看,军人协议离婚是有效的。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依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要军人夫妻在自愿离婚的前提下,并且协商一致,签订了离婚协议,这种方式是被法律认可并且有效的。
但是,在军人协议离婚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由于军人本人的工作性质,离婚协议的签署时间和地点都存在一定的限制,这往往会带来困难。其次,军人离婚时,往往需要考虑到军人本人的职业特点和家庭情况,从而在协议内容上更加的复杂和敏感,这也极易引起双方的分歧。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地区,军人协议离婚受到的法律效力不同。例如在北京市,虽然法律上认可军人协议离婚,但是,实践中仅限于普通军人,并不包括高级军官。而在其他地方,可能还有其他政策规定。
因此,对于军人夫妻来说,如果已经达成离婚协议,还是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了解当地的政策法规,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同时,希望军人夫妻在离婚前,能够慎重考虑和协商,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伤害,保护自己和家庭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