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行为构成犯罪,如果发生这种情况,肯定会受到法律制裁。但是,如果涉案的是一对夫妻,另外一方是否有连带责任呢?
笔者认为,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拥有财产,其中一方挪用了公款,另外一方也有连带责任。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是应当共同拥有的,无论是财产还是债务都是夫妻共同承担的。对于公款的挪用行为,另一方有能力知道并干预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则可以视为默认挪用行为,并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夫妻双方应当真诚相待,并在经济方面实行财务公开制度,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减少连带责任的风险。
当然,如果夫妻双方各自维护自己的经济独立,其中一方挪用了公款,另外一方就没有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在夫妻双方均有独立于共同财产的财产时,就不会承担连带责任。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夫妻之间有共同的生活经济,但如果是不能自己控制的公款,例如公务接待费等,则不会涉及夫妻财产共同所有的问题,挪用者仍然需要独自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