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法律制度中,抚养权的判定是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的。抚养权是指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生活、保健等各方面的责任。因此,无论是女方还是男方都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在过去的传统思想中,抚养权一般被授予给父亲,而母亲则被赋予照顾子女的传统职责。但是,随着社会观念的变化和法律制度的大力推行,以及众多女性积极参与社会时代的变迁,女性在抚养权争夺中的地位也得到了大大提升,她们同样有机会获得抚养权。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子女的监护权和抚养权,由父母共同行使和承担。”也就是说,父母在离婚后,应共同承担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责任,并共同决定抚养方案。但如果一方不能或者不履行抚养、教育和监护职责,则可以由另一方单独行使。
具体判定抚养权主要是根据孩子的年龄、性格、健康状况、行为表现等一系列客观因素来综合考虑的。同时,还应该考虑抚养人的身体状况、职业、经济状况、家庭条件等方面情况,以便为孩子提供更为优良的生活条件和环境。
综上所述,抚养权是否判给女方取决于具体情况,性别不应成为判定抚养权的唯一因素。每个案件都应该了解其具体情况和需要,以确保孩子的福利和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