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合谋或其他手段,虚假地达成离婚协议,以达到逃避法律责任或获得不当利益的目的,所进行的一种非法行为。由于其违反了法律和道德标准,所以不能得到有效的承认和保护,其协议也是无效的。
首先,假离婚违反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离婚的意向,但需要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手续。如果离婚协议未经民政部门的确认和登记,就不能生效。而假离婚的协议通常是违反法律手续达成的,无法被认定为合法。
其次,假离婚容易被撤销,并会导致诸多不良后果。在实际生活中,假离婚并不仅仅是简单的马虎行为,很多离婚甚至是为了获得一些不当利益,比如分得更多财产、逃避债务等等。如果有一方签订协议后发现了这些问题,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协议。一旦协议被撤销,那么本来已离婚的夫妻关系就会重新建立,很可能导致一系列不平等的纠纷和矛盾。
总之,虽然假离婚的协议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其所要求的目的,但其本质上是违法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且可能带来大量的风险和隐患。因此,为了维护夫妻关系的法律地位和社会道德规范,我们必须对此进行坚决的打击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