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传统观念中,抚养权通常会优先给女方,因为传统上女性在家庭中负责照顾孩子和家务,而男性则更多地承担经济责任和外出工作。然而,随着社会观念的逐渐变化和平等性别意识的增强,这种传统观念已经不再适用。
现在,抚养权的决定应该从孩子的利益出发,而不是男女父母的性别上。根据法律规定,抚养权应该根据孩子的最大利益作出决定,包括孩子与父母的关系、家庭环境、父母的情况等多方面考虑。不能简单地认为女方更适合照顾孩子,而男方只要承担经济责任就可以。
另外,在离婚后,男女双方在抚养孩子方面的责任是平等的。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有共同抚养责任,应该共同负担抚养费用和照顾孩子的职责。离婚后,如果孩子的生活环境更能够满足他们的需要,那么抚养权可以给任何一方或者共同行使。
总之,抚养权决定应该从孩子的利益出发,而不是按性别划分。男女双方应该一起承担抚养责任,共同为孩子提供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