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后双方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用于确认离婚双方在离婚事宜上的约定和协议。在出现离婚情况时,离婚协议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离婚过程带来的矛盾和人际关系紧张。
民政局并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书必须有章,但正规的离婚协议书应当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日期,并要求双方在见证人面前签字、盖章,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法律效力。
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后,应当提交到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备案。如果协议书没有经过双方的认真审查和签字盖章,就无法得到民政局的批准备案,也就无法正式生效。因此,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和备案过程都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
总的来说,在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和备案过程中,有无章并不是最关键的因素,而是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只有当双方为协议书的内容达成一致,真诚地条款约定、合法执行,离婚协议书才能成为双方当事人合法权利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