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的拆迁过程,是由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对土地进行强制收回,并给予被拆迁户相应的补偿。在补偿中,安置房是非常重要的一种补偿方式。安置房是由政府出资建设的,有专门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单位,房屋建成后由政府按规定的标准分配给被拆迁户居住。按照国家法规,集体土地的拆迁安置房不能出售。
首先,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补偿被拆迁户而建造的,目的是为他们提供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解决他们的居住问题,而不是为了转手盈利。其次,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按照一定的标准、质量和安全要求建造的,所以房屋所有权归政府所有。同时,拆迁安置房的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不是同一个概念,房屋所有权可以转让,但土地使用权仍归政府所有。
而且,如果擅自将安置房出售,不属于法定的所有权转移方式,那么就存在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将会被认为是挪用土地资源,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诸如罚款、拘留、甚至判刑等的处罚。
总之,集体土地拆迁安置房拥有的房屋所有权仅限于被拆迁户,不属于法定的流通财产,所以不能出售,如果有擅自出售行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