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通常是由政府在拆迁过程中提供给被拆迁人的住房,是对被拆迁人权益保护的一种措施。这些房屋大多数是由集体土地改造成而来的,但不仅限于集体土地。
在一些城市,拆迁安置房建设通常是由政府或者开发商投资建设的。有些土地归公共财产所有,被政府或管理部门所管有,这些土地通常被用于建设公共设施或提供社会服务。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这些土地上建设拆迁安置房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权益。
除此之外,拆迁安置房也可由部分民营企业或个人出资建设。这些企业或个人通过与政府或社区签订的方式,将土地供给给政府或社区,用于建设拆迁安置房。在这种情况下,土地是由私人所有,但使用权被提供给政府或社区,主要目的是保障被拆迁人的住房安置问题。
总之,拆迁安置房建设所用的土地不一定是集体土地,也有可能是公共财产,私人土地等等。这些土地的使用都是根据相关法规及当地政府的规定,以保障社会公平,涵盖人民群众需求的原则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