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买的东西属于滥用职权,是违法行为。因为公款的来源是纳税人的钱,国家对公款的使用有很严格的规定,用公款购买个人物品是严重违规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贪污罪包括挪用、私分、侵占、截留公款,挪用公款买的东西属于贪污行为之一。贪污罪的定罪准则是“数额较大”,按照司法解释,数额较大应当是指千元以上、万元以下。如果挪用公款买的东西的数额在这个范围内,那么就构成了贪污罪。
贪污罪是一个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不仅侵害了国家财产,而且也损害了公共利益。对于涉嫌贪污罪的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一定会依法追究其责任,维护社会公正正义。
因此,我们必须要严格遵守公款使用规定,不能将公款用于个人物品的购买,更不能挪用公款。只有按照规定使用公款,才能够保障公共利益和纳税人的权益。如果有人发现公款被滥用,可以将其举报给有关部门,保障社会公正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