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拆迁安置房是指对于城市改造、土地征用等原因所需要拆除的房屋,由政府或开发商提供的新房或房屋补偿,以便于被征收人或拆迁户能够有一个新的住所。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住房安全而提供的一种补偿措施,被拆迁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选择接受安置房补偿。那么如何算拆迁安置房的补偿呢?
首先要了解的是,在南通市,根据不同的情况,拆迁安置房的补偿标准略有不同。目前针对南通市区的拆迁安置房,其补偿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原房面积。若原房面积≤70平方米,则按原房面积全额安排新房;若原房面积>70平方米,则70平方米内部分按全额安排新房,超过70平方米的部分按90%的标准安排新房。
2. 新房装修标准。拆迁安置房的装修标准通常是统一的,较高的是小区总价较高的,一般设有三种装修标准,其中最高标准可满足精装修标准。装修标准不同,价格也不同,被征收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标准。
3. 区位的不同。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房价标准,例如南通市中心的房价会比郊区或者乡村地区的房价要高些。
4. 报销搬家费等。被征收人还可以报销搬家费、水电气装机费、过渡性租房费用等。
总的来说,南通市政府对于拆迁安置房的补偿标准是比较完善的,尽可能地保证了被征收人的利益。被拆迁人可以根据真实情况选择自己能够接受的拆迁安置方案,以达到合理的安置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