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出售是一种常见的房地产交易形式,它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那么,拆迁安置房出售如何缴税呢?
首先,拆迁安置房是属于限定性商品住房范畴,因此,其出售应按照限定性商品住房最高限价标准计征契税。具体而言,如果该房屋的出售价格高于限定性商品住房最高限价标准,则需要按照该标准来计算契税。
其次,对于拆迁安置房出售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其计算方法与一般的二手房出售所得税计算方法类似,即将出售所得减去购入成本、税费等相关支出后,再按一定比例计税。具体而言,如果出售所得不超过1万元,应缴纳3%的个人所得税;如果出售所得超过1万元,但不超过3万元,应缴纳1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出售所得超过3万元,但不超过5万元,应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出售所得超过5万元,则应缴纳30%的个人所得税。
最后,拆迁安置房出售还涉及到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如果拆迁安置房是在土地出让金内建设的,那么,房屋出售所得中应从土地出让金中扣除所占比例的费用。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出售时需要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可能的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具体缴纳方式和手续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或税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