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孩子放弃抚养权的事情很少发生。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会涉及两个方面: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在财产分割方面,离婚协议会规定夫妻双方该如何分配共同财产。在孩子抚养问题上,离婚协议可能会规定由谁负责抚养孩子,由谁支付抚养费,以及探视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一般来说,孩子的利益应该放在首位。孩子是双方的共同责任和义务,离婚也不能改变这一点。父母应该共同承担起照顾和抚养孩子的责任,直至孩子成为独立成年人。因此,离婚协议中孩子放弃抚养权的事情很少出现。如果孩子真的由一方单独承担抚养,另一方则需要向受托方支付抚养费,而放弃抚养权则使得这个责任由另一方独自承担,不仅不符合孩子的利益,还可能导致抚养方的负担变得很沉重。
当然,如果孩子已经成年或者自主选择不归谁看护,那么双方可以在协议中规定放弃抚养的权利。不过,这个决定应该由孩子本人和父母一起商定,而不是由父母单方决定。因此,在制定离婚协议的过程中,双方应该多考虑孩子的利益和需求,而不是将孩子作为一种抚养的交换条件。这样才能制定出更符合实际情况和孩子利益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