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养孩子并不等于放弃抚养权。抚养权是基于亲子关系存在的一种权利关系,即父母对子女成长教育的权利和责任。即使将孩子送养给别人,父母的抚养权并没有消失,只是在某一特定期间被限制了。因此,只有在遵守法律程序并经过法院审判后,才能正式剥夺抚养权。
送养孩子应该被看作一种较为极端的选择,通常是由于一些特殊情况造成的,如家庭暴力、经济困难或健康原因等。在这种情况下,父母需考虑孩子最大的利益和幸福感,因此需要选择适当的方式对孩子进行抚养。他们可以选择将孩子寄养在亲戚家中或代理人家中,同时继续保持与孩子的联系,以便随时了解孩子的情况。此外,父母还应该积极配合寄养家庭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和帮助,确保孩子在寄养家庭中得到全面的照顾和关爱。
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保留抚养权是非常需要的。例如,孩子的寄养家庭无法给予孩子所需的爱与关爱,或者父母后悔送养了孩子,想要将抚养权收回。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程序对抚养权进行裁决。
总之,送养孩子并不意味着放弃抚养权,只是暂时限制了抚养权。父母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有利于孩子的抚养方式,并在必要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