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盖章是需要现场盖章,因为婚姻的解除是一项重大的事情,需要双方当事人在正式签署协议后亲自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和盖章,使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做到不容易被改变和撤销。
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一定要认真阅读、理解草稿、确定协议内容、确认协议条款的公证性质以及协议文本的具体格式。只有当双方都签署了协议书并在公证处盖章之后,协议书才能够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才能够完成婚姻关系的解除。
盖章的过程是很简单的,首先需要到公证处递交协议书原件,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然后公证员会核对身份信息,对协议内容进行确认,如果没有问题就会进入盖章的环节了。这时,公证员会先要求当事人亲自分别进行签名,并在相应的位置盖章,以证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真实身份。审核完毕,公证员最后将协议书加盖公证章,表示该协议书已经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可在司法机构中实行。
总之,盖章是离婚协议书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需要由双方当事人高度重视,正确、严谨地完成,以确保协议书正式、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