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抚养费是离婚双方在解决子女抚养问题时达成的协议,是为了保障子女的利益而设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子女与父母有抚养关系,父母应当履行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因此,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是父母对子女的一种义务履行方式,离婚协议一旦达成并生效,双方就应当严格按照协议中的约定履行义务。
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修改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双方应当经过协商再签订书面协议进行修改。如果离婚后一方未按照离婚协议履行抚养费义务,未经协商一方单方面拒绝履行抚养费义务,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另一方在离婚协议中已经约定并应当支付抚养费,但是未按时支付或拒不支付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达到收回应得抚养费的目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约定并生效,协议中的约定应当是依法有效的,而当事人不得随意擅自更改或撤销。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约定了抚养费,该费用是不可以要回的,因为双方要经过协商和司法程序才能修改离婚协议,如果违反合法程序单方面变更合同,则是不合法的。
总之,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达成的合法协议,并已经生效,双方必须按照约定严格履行义务,如果一方违约,则另一方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讨回自己的权益。但是,不可以随意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中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