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对夫妻拆迁后分配的安置房已经购买,那么离婚后应该根据各自的情况进行分配。具体来说,应该根据两个人共同居住时间的比例,将安置房平均分配到两个人的名下。如果一方没有居住时间,那么应该由拥有更多居住时间的一方获得。
然而,如果安置房还没有购买,那么在离婚后,配偶的姓名应被从房产证上删除。如果其中一方的名字被写入了安置房的所有权证书,那么该人需要存在附加新的婚姻或财产协议文件,以保障自己的房产权益。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的分配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是应该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尊重关系中双方的合法权益,并尽量避免对任何一方由过多的巨大影响。